
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理成资产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投资者展示私募基金产品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推介建议。
阁下如有意了解私募投资基金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确认为合格投资者,方可进入页面获取私募基金相关展示信息。
理成资产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销售要约,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购买需谨慎。
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008201077
Copyright © 2019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09000661号-2。基金业协会登记编码:P1000399。
本网站所载全部资料的版权及其他任何权利均为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不得转载、转播、摘编。
风险提示:本网站所有资讯与说明文字仅供参考,如有与本公司相关公告及基金法律文件不符,以相关公告及基金法律文件为准。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网站所载全部资料的版权及其他任何权利均为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不得转载、转播、摘编。
风险提示:本网站所有资讯与说明文字仅供参考,如有与本公司相关公告及基金法律文件不符,以相关公告及基金法律文件为准。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